10.3969/j.issn.1004-8561.2001.03.002
权利的非伦理化:客观权利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命运
@@ 一、导言
(一)问题意识
自19世纪起,权利概念占居西方私法核心地位长达一个多世纪之久,[1]其间所积累的研究成果自已蔚为壮观.诸多私法研究者将其进行了类型化整理,归纳出有关权利概念的"意思说"、"利益说"、"法力说"、"自由说"、"资格说"等各种学说.其中,与作为"主观说"的"意思说"相对应,学者多将"利益说"称为"客观说",而"法力说"则似乎构成另外一种学说.但观其内容,"法力说"有如"利益说",同样认为决定权利本质者为"利益"与"法力"两客观要素,差别仅仅在于各自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因此,我将其二者以"客观权利理论"之名一并称之并以此构成本文主题.
权利理论、伦理化、中国、利益说、权利概念、研究成果、学说、问题意识、权利本质、客观要素、构成、自由说、主观说、类型化、客观说、资格、主题、整理、学者、西方
D91;D90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