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澳门公司法中的公司秘书制度
1994年的新《澳门公司法典》(草案)是一部极具特色的法典.[1]在体例上它保持了本地区的特点,又借鉴了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内容上,除以葡萄牙的公司法为模式外,还参照借鉴了西班牙、法国、德国、巴西和阿根廷的现行公司法例,并同时吸收和采纳了毗邻香港地区的普通法法系公司法律制度.它体现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兼而有之的风格,对澳门商法的确立与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2]尤为典型的是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该草案引进了公司秘书制度并用专节加以规定.
2021-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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