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产品的政府评价与公众评价——基于16届华表奖获奖电影的分析(1994-2015 )
文化强国建设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共创过程,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政府认可与公众满意的有机结合,进而更好地引导市场创作,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本文以华表奖获奖电影为案例,管窥文化产品政府评价与公众评价的差异与共性.研究发现,政府评价青睐于价值导向积极或侧重宏大叙事的影片,公众则更青睐于凸显娱乐性与审美性的影片.而且,公众对华表奖获奖影片的整体评价处于中等水平,表明华表奖在评选影片时需要更好地平衡价值导向与受众反应.政府与公众对影片质量的认可均与影片的明星阵容关联不大,表明二者均关注影片本身的质量.政府评价与制作公司团队水平具有较强的联系,但与导演知名度关系较小;公众评价则与制作公司水平以及导演知名度关系不大.总体而言,政府评价与公众评价差异表现在价值取向上,前者以主旋律价值为先,后者以娱乐性与审美性为先;双方的共性在于追求影片质量.未来改进文化产品政府评价的着力方向是扩大公众参与,推动合作式文化产品评价.
文化产品评价、政府评价、公众评价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制度供给研究”编号:18VSJO31
2021-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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