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0118.2011.11.340

论电视类法制节目现况

引用
电视传媒作为公众获取知识、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公众整体的法律意识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公众整体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普通公众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还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面.作为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电视节目的法制导向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因为它对社会的气候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电视类法制节目对公众法律意识提高的促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电视类法制节目、法律意识、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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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广播、电视事业)

2012-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8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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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9-0118

11-4081/N

28

201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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