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118.2010.11.241
从法经济学角度论竞争法目标的实现方式
竞争法的目标是保障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但是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根据消费者效用理论以及市场竞争理论,竞争领域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是无法量化的,因此竞争法对于利益的保护不是通过”定分止争”的方式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保障竞争的形式正义来保证竞争所导致的利益分配符合实质正义的要求,这是竞争法不同与民商事法律的、独特的实现其立法目标的方式.
消费者效用、市场竞争、形式正义、实质正义
27
D92(中国法律)
2011-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4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