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051.2020.05.017
清末京师法律学堂创办始末
在清末新政改革的浪潮中,法律教育一度骤然升起并逐渐引起国人的重视.创办于1906年的京师法律学堂,作为近代中国设立的第一所中央官办的法律专门学校,在中国近代法律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页.它的创办堪称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一大创举,不仅是配合新式法律创制与实施的必要举措,更成为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良好开端.在清末民初二十余年间,法律教育盛极一时,曾有一枝独秀之地位,尤以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使法律教育开始逐步走向正规化.作为清末新政教育改革的产物,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为培养近代中国法律专门人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开启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新纪元.
2020-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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