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档案史料》2013年第4期内容提要
2013年《北京档案史料》第4辑主要刊布了七组史料。<br>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平市监督管理慈善团体史料/梅佳选编<br> 内容提要:北平特别市成立后,1929年3月,市政府核准公布私立公益慈善团体登记规则,对全市的公益慈善团体实行总登记。同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监督慈善团体法》,7月行政院制订出台施行规则。为加强对慈善团体的监督管理,1930年2月,北平特别市在社会局内设立北平市公益慈善基金委员会,1931年2月18日,北平市政府第106次市政会议决议通过施行《北平市公益慈善团体筹款限制办法》。本组史料反映了北平市政府、社会局在这一时期对本市各慈善团体进行监督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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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0;G27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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