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051.2010.01.018
信息公开背景下的政府公共关系
@@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次上升为法的高度.从<条例>实施至今一年半的情况看,很多学者十几年前就提出的包括公民的知情权、政府向民众公开信息是义务而不是职权、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等设想,不仅体现在我国的法制层面上,并且实实在在的进入了具体的实施层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知情权、实施层面、公开信息、职权、义务、学者、法制
D92;F12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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