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47X.2014.02.008
机关公文写作中的思维特点分析
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文书,形式较为规范,而且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主要用于规章制度的颁布和方针政策的传达.机关公文写作属于一种思维活动,却与文学写作有着本质性的差异,其思维特点多体现在规约性、非我性、指令性、逻辑性等方面.写作过程是人类一种复杂的思维意识活动,从确立文章主旨、收集甄别材料,到组织语言运用、布置文章结构,都与思维活动紧密联系.思维虽然无形,但却发挥着统筹、调控以及指挥等重要作用,是写作的基本要素.关于写作思维,主要包括形象、抽象、创造三种,机关公文以实用性为主,模式较为固定,抽象思维占据着重要位置,在当前要注重创造思维的应用.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写作思维、意识活动、语言运用、写作过程、文章结构、文学写作、思维特点、规章制度、方针政策、法律效力、创造思维、抽象思维、指令性、规约性、非我性、组织、指挥、甄别
H05;I2
2014-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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