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47X.2012.18.007
规章制度采用分章列条式体式的依据
规章制度的正文,有比较简单的条款式和比较复杂的分章列条式两种体式.迄今为止已出版的大量的应用写作、公文写作教材或专著,对撰写规章制度的正文,采用条款式或分章列条式体式的依据,只是简单地定性界定:对于内容较少、比较简单、篇幅较短的规章制度,采用条款式体式;对于内容较多、比较复杂、篇幅较长的规章制度,采用分章列条式体式.至于“简单”和“复杂”的内涵,却没有具体的定量规定,说法比较模糊,既不便于学校的科学教学,也不利于文秘工作人员的理性写作.我们认为,撰写规章制度,最主要和关键的问题,是根据文种的需要和内容的层次,决定正文要采用的体式:条款式体式,适用于内容只有一层或两层关系的规章制度;分章列条式体式,适合内容在三层以上(包括三层)的规章制度的写作.规章制度采用分章列条式体式的依据,主要是内容的层次在三层以上.
规章制度、条款式、应用写作、三层、写作教材、两种体式、科学教学、工作人员、专著、学校、文种、文秘、内涵、模糊、量规、公文、出版
H05;G64
2012-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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