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47X.2004.04.017
"发文稿纸"不能省
@@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机关发文必须履行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登记、分发等程序,于是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即:单位发文必须附上"发文稿纸"或称"发文稿头"、"发文稿头纸",在这个"发文稿纸"上具体记载发文办理的各道程序.<条例>和<办法>的实施,强化了公文处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提高了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水平.
发文、公文处理办法、文稿、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程序化、质量和水平、稿纸、合法化、规范化、共产党、中国、审核、复核、登记、单位
TP3;G80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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