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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夫之对"兴、观、群、怨"说的独特发展

引用
@@ 一、王夫之"兴、观、群、怨"的看法 "兴、观、群、怨"是中国春秋时孔子提出的关于诗的社会功能的全面论述,是中国儒家诗学中一个古老的理论命题,也是孔子诗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语出<论语·阳货>:子日:"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对于"兴、观、群、怨",孔子本人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可见,这是一种处于萌芽状态的诗学样式,只有凝练的概括,并无详尽的阐释.但正是这段朴素的文字蕴含着说不完、道不尽的内容,给后人留下了无穷的发挥空间.

王夫之

B249.2;I207.22;K207

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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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文学(下半月)

0476-031X

23-1058/I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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