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06.2020.04.001
数据驱动的技术契约适应性创新 ——数字经济的创新逻辑(四)
针对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和数据操纵等数字经济中的新型机会主义,本文从治理角度对技术契约的概念及其扩展进行了探讨,提出数据驱动的技术契约适应性创新概念,从以技术契约为基础的数字经济治理创新和基于技术契约互补性的数字经济治理创新两个方面剖析数字经济的创新逻辑.研究认为:(1)技术契约指信息技术自身包含有治理特征,或信息技术形成隐性行为的规范,是一种中立、客观的第三方契约;(2)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的技术信任,构成数据驱动的技术契约适应性创新的基础.数据驱动的技术契约适应性创新使技术契约嵌入到既有的正式契约、关系契约、心理契约和社会契约中,形成保障数字经济运行的契约互补性;(3)通过契约互补性对数字经济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的治理是一种有别于Hart机制设计学派和Williamson交易成本学派的治理思路,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的治理创新.
技术契约、技术信任、适应性创新、数字经济、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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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4.3;F49(中国工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环境下大数据驱动的企业与用户互动创新理论、方法和应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互联网环境下企业与消费者协同演化动态能力的构建、演进及影响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互联网情境下企业与特殊消费者和普通消费者营销价值共创的机制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基于消费者数据化参与的大数据合作资产构建机制研究"
202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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