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06.2016.03.011
双层委托-代理视角下的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问题
铁路信息技术外包战略的实施对于我国铁路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具有独特的推动作用。针对外包过程中参与主体逻辑关系不清晰的问题,本文提出此关系中应包含三个参与主体,即全体铁路乘客、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信息技术服务的市场供给者,而它们之间应具有双重委托-代理的逻辑结构,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在第一层逻辑关系中,由于是全体铁路乘客作为委托人,其身份是分散的,而带有垄断经营特征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就会在信息技术服务供给过程中存在道德风险。因此,采取促使中国铁路总公司采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战略将是防范其道德风险的有效方法;2.在第二层逻辑关系中,中国铁路总公司针对服务供应商除了要设计对应的薪酬激励机制以外,还需要考虑引入声誉约束机制来防范服务供应商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
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双重委托-代理、激励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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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7(企业经济)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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