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06.2016.03.004
我国“约租车”规制研究--兼及国外经验
根据市场表现可将"约租车"分为针对高品质出行需求的"高价格高质量"用车服务和针对低品质出行、价格敏感需求的"廉价低质量"用车服务。后者价格普遍低于一般出租车,服务质量也存在一定缺陷。对我国"约租车"市场博弈分析表明,放松准入和价格规制,仅采用质量规制市场结果最优。结合国外经验,建议政府建立出租车行业经营分类标准,允许地方政府有自主规制权力,对"约租车"服务实施严格的质量规制,并补充修订适宜"约租车"行业的保险条例。
“约租车”、出租车、政府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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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40.52(陆路、公路运输经济)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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