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06.2014.01.014
司法社会管理创新的困境及出路
司法社会管理创新困境是司法、社会、政治多重形塑的结果。司法社会管理创新应当树立“服务型”司法社会管理创新理念,即建立“服务型司法”及其运行体系,通过服务民众、回应社会需求,以实现社会管理。司法社会管理创新需秉持“多元化观”,即创新的方法、途径、理念不应单一化,应整合不同管理资源,考虑不同管理观念。司法社会管理创新须遵循司法规律,这也是司法机关的基本底线。司法社会管理创新应秉持“谦抑性”品格,即恪守有限性、必要性、包容性。
司法、社会管理、服务型司法、谦抑性
D92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3XFX015;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CLS[2011]B06。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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