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15.11.041
知识产权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规制
知识产权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企业或者企业联合在相关市场上出于强势状态,具有控制市场有效竞争的能力.但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讲求竞争,创新,效率,一旦让个别知识产权权利人占据这一支配地位,出于对利益的考量,权利人便极易做出垄断行为限制竞争.我国采取行为主义模式来作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控制模式,虽然《反垄断法》填补了反垄断立法空白,但体系还未形成,立法技术尚且稚嫩,因此亟待发展.
知识产权、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
TP397(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YJSCX2014-299HSD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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