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13.03.040
浅谈先哲们对法本质的思考
法律是一种社会现象,像其他事物或现象一样,对其既可以作事实判断,也可作价值判断,故在法学研究上有了应然法和实然法的区分.顾名思义,前者着重于法律应该是怎样的问题,而后者则指实际存在的法的状况.“恶法非法”、“恶法亦法”则是对两者研究后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结论.
法的本质、三大法学流派、人性
D920(中国法律)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1,74
10.3969/j.issn.1005-913X.2013.03.040
法的本质、三大法学流派、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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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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