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12.02.026
浅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之实体制度的构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初步确立,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人这一活跃因素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起到了越来越多的作用,而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仍仅仅把企业法人作为唯一适用主体,仅允许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已无法与我国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相适应。我国至今还未提出一套系统保护自然人破产的措施,也未构建个人破产的法律制度及其相关的配套措施。由此看来,在中国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应当提上日程。
个人破产制度、实体制度、构想
F239(会计)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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