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09.02.019
论法治进程中的商人固有特性
在商业推动法治的进程中,反映出许多主要的商人固有特性.法治秩序是激励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独立起来的商人阶层以其特有的信念一自由、平等、公平、诚信、契约、权利以及效率等进行着其独特的行为模式,并且不断地推进着法治的进程.而中国商人缺乏其固有的特性,从而影响了自身的完善,进而对法治进程产生了严重的阻滞.虽然法律本身是一种主观创造,但它绝非向壁虚构的产物,它只有在反映现实客体并且促进客体成长与发展时,才是有价值的.
法治、商事行为、商业精神、商人组织、自治性、独立性
D923.99(中国法律)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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