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长江禁捕与退捕渔民补偿的法治因应

引用
长江禁捕行为有其合法性依据."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乃禁捕政策之核心,对二者的定性直接决定着长江禁捕行为的本质界定."收回渔民捕捞权"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征收."专用生产设备报废"内涵有收缴和规范管理两个层面,前者为征收,后者应界定为"应给予补偿之准征收".故此,长江禁捕行为应认定为国家因公共利益的实现而实行的征收行为.依比较法及我国现行法的征收补偿精神,对罹受特别损失的退捕渔民应遵循"生活权补偿"理念.据此理念,现行退捕渔民补偿体系存在逻辑纰缪,具体补偿实践问题丛生.故而,退捕渔民补偿体系应调整为以"收回渔民捕捞权补偿"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补偿"为主体结构.以实质化的转产就业安排、灵活性的临时生活补偿、充分的养老保障因应前者,以尊重退捕渔民意愿并畅通其救济途径的做法对后者予以改进.

长江禁捕、收回渔民捕捞权、专用生产设备报废、征收补偿

16

DF31(行政法)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KYCX21_2895

2023-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47-15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法学

1673-8330

23-1546/D

16

2022,16(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