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理想模式、现实状态与未来趋向
在理想模式下违约和侵权可被明确区分,二者发生责任竞合时可以从中择一而简明应对.而现实状态中违约和侵权的界限常常模糊不清,责任竞合也无法适用择一处理机制.统一立法不能彻底化解责任竞合,责任竞合解决方式的未来趋向是建立“分步处理机制”.第一步查明是否存在排除适用责任竞合的情形,如存在违约与侵权地位不对等、法条竞合或责任聚合.经过第一步后,如果存在目的一致的两种责任且须择一承担就产生责任竞合,其要害是当事人的选择权.经过第二步,如果适用责任竞合及其对应的择一处理机制会产生明显不公平的法律效果的,法官可以综合实体或程序上的考量因素对责任竞合制度进行改良,包括责任改良与责任的相互影响.
责任竞合、择一处理机制、分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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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1(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司法部项目
2019-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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