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宪治多元化背景下的宪法沟通功能——以欧盟部分国家的财经制度改革为例
宪法的一个常被忽视的功能即是在促进沟通方面的作用.当下全球宪治改革浪潮中所体现的宪法多元化与宪政实施多元化使得宪法的沟通功能日益重要.沟通可以在不同类型的宪法间进行,也可以在法律、政治、经济等诸系统间进行.“民主对话理论”“系统理论”等的发展为宪法沟通提供了理论支持.目前,宪法的沟通功能在国家财经活动中表现最为明显.以部分欧盟国家财政金融领域中成功和失败的宪法沟通实例为鉴,可以直观展示沟通机构和沟通制度在现实中的调构与发展,并诠释宪法沟通的操作与启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中国融入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加深,借助宪法沟通可以为加快解决目前我国宪治架构下权力交涉制度中的问题创新制度举措,更新法律理念.
宪法沟通、社会宪治、系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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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AHSKQ2017D26
201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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