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行政解释的中国实践与法律规制——开放税收司法的逻辑证成
现行《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中行政机关扩权条款增多,而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阙如,相互之间并未形成合理的制度均衡.从税法行政解释权的实际行使出发,讨论开放税收司法问题,需要厘清以下问题脉络,一是税收立法的不完备性,导致税法行政解释扩张和税法不确定性;二是随着交易结构愈益复杂,实践呼唤税务机关提供税法确定性服务,税法确定性服务的法理基础是税法解释权共享原理;三是根据税法解释权共享原理,税法解释权不能由行政机关独享,规制税法行政解释权的逻辑归宿和制度选项是激活税收司法,以落实税收法定.
税法确定性、行政解释、交易定性、税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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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2(经济法、财政法)
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税收法定视域下的税法确定性问题研究"17BFX202
2017-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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