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关系省思——兼及民法典的编纂
传统上,对于民事诉讼法与民法间关系的检讨,多是从程序法—实体法二元论的角度、或者是程序正义等角度出发.以比较务实的观念来看,有必要对类似进路进行反思.民事诉讼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实相互交叉、互有影响,过于强调立场可能会冲淡、甚至遮蔽真实存在之问题.在诸如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证明责任分配、诉讼(消灭)时效等问题上均需民法与民事诉讼法通力解决.就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编纂而言,不仅要照应到民事诉讼法的既有发展,也要能够回答、或者至少是最大程度减少二者间之立法冲突.
程序正义、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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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民法)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2016年度项目“民事诉讼法交叉问题研究”SFWM2016005
201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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