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公益构成
权利与个人利益有着必然的价值关联,但个人利益没有穷尽权利的价值构成,个人利益与权利之间经常出现价值上的不对称.在填补个人利益与权利的价值缝隙上,主体资格、加总公益与共享公益是三个可能的价值选项.基于主体资格解释权利的价值与权利的实践形态相脱离,缺少现实关怀;着眼于加总公益只能解释部分不对称情形,缺少理论普适性;只有基于共享公益才能为权利的价值做出兼具现实性与普适性的解释.透过权利的共享公益价值可以看到,权利的社会功能不止自我防卫、对抗他人,同时还营造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合作形式,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和谐.
权利、个人利益、加总公益、共享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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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基本权利的公益构成及其权衡方法研究"15YJC820071;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宪法私有财产权边界的二元构造及其保障机制研究"14YJC820051;浙江工商大学法学基地项目"宪法权利的公益价值及其权衡方法研究"2015B006
2017-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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