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法制“从农村到城市”的司法转折——以哈尔滨解放区司法实践为中心的考察
中国革命法制建设经历了从农村根据地到城市解放区,进而发展到新中国的历程,其中的司法建设也随之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并推进到全中国的重大转折.哈尔滨解放区将根据地时期的“便民”司法传统与城市司法实践相结合,注意满足城市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在法律术语、法庭形式、司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形成了哈尔滨解放区规范化、国际化的城市司法特色,实现了中国革命法制中司法建设“从农村到城市”的重要转折,为新中国的司法建设奠定了基础.
革命法制、哈尔滨解放区、司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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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革命法制‘从农村到城市’的重要转折研究”项目编号12BFX021;哈尔滨金融学院青年创新人才计划项目“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的互动机制研究——以哈尔滨为例”项目编号E032015001;哈尔滨金融学院科研项目“哈尔滨解放区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的历史考察与当今借鉴研究”项目编号E032015011的研究成果
2016-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