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中的违法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漏洞与完善
由于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限制委托代理人范围的规定,导致超出该范围的委托成为“违法公民代理”。在否定委托行为法律效力时,基于委托代理制度的功能及程序安定要求等多种因素考虑,应当肯定后续诉讼行为的效力。为防止“违法公民代理”发生,应对判断委托代理人资格至关重要的“近亲属”标准予以明确化,并通过配套机制,促使相关人员配合法院完成对委托代理人资格的审查。
委托代理、公民代理、诉讼效果
DF72(诉讼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015-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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