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利益之保护:意大利法的经验与借鉴
意大利是深受罗马法家父权传统影响的国家,未成年子女一直处于弱势的法律地位。经过理论界若干年的讨论与酝酿,1975年意大利修订了民法典中关于家庭法的部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实现了有限平等化。承认父母子女的利益是各自独立的,而且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诸多的司法判决都认可子女的意愿优先。监护权的行使,受到公权力的监督,无论是剥夺父母的监护权,还是临时性的收养,在监护障碍消除之后,往往还是鼓励孩子回归其原来的家庭。在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上,司法积极介入家事特别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点对深受传统思想影响的中国家庭尤其具有借鉴意义。
未成年子女、意大利法、监护权、父权
DF529(民法)
201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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