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究——以结构功能相关律为关照
根据结构功能相关律,作为由诸多要素组合而成的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当具有结构上的合理性与功能上的合理性.为此,应当以“治理行为结构”与“反馈行为结构”解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成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根据“日常良性互动思想”解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与犯罪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实现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治理模式由平面型向系统型转变、治理权限由国家垄断向公民参与转变、治理方式由法律的事后控制为主向社会的事前预防为主转变.此为新时期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应有之义.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犯罪预防、公民参与、结构功能相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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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仇恨犯罪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4BFX044;2014年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4003的研究成果
2015-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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