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法诠释学视域内“可能的字义”界限理论之反思

引用
法学理论通说将“可能的字义”作为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的界限.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诠释学思想的影响,法诠释学理论逐渐发展起来.该理论对“可能的字义”界限理论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以考夫曼及其学生哈斯默尔为代表,从根本上否认“可能的字义”作为解释的界限,并坚持将类型代替“可能的字义”作为解释的界限;以埃塞尔为代表,并不全面否定“可能的字义”作为解释的界限,只是对此提出质疑;以拉伦茨为代表,完全站在通说的立场,对“可能的字义”作为解释的界限持肯定态度.按照法治的基本精神,必须保留“可能的字义”理论作为法律解释的界限.

法诠释学、类推、诠释循环、类型

9

DF0(法的理论(法学))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法治思维视域内的刑法解释方法论研究”项目编号L14BFX019的成果

2015-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27-3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法学

1673-8330

23-1546/D

9

2015,9(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