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规制:现状、利弊及展望
国际法领域约束规制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模式有四种,即全球性国际公约间接管制模式、区域性国际公约直接管制模式、国际政府组织约束管制模式及国际非政府组织自身管制模式.由于非政府组织自身国际法律地位的缺失,四种约束管制方式一方面起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都存在缺陷.为了更好地使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除充分利用现有的规制模式之外,亟需制定全球性国际公约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约束管制.
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公约、国际组织、国际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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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39(国际法)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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