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审查排除非法证据问题探讨
我国检察机关依法享有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能,能够发挥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侦查主体行使权力的监督;满足检察机关与法院互相配合特殊关系的需要;确保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的立场,校正辩方弱势的不平衡.通过实证观察,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实际运作并不乐观,存在非法证据界定不明、缺乏审查排除程序规则等问题.有必要正确界定非法证据,明确非法证据的排除原则;设置对抗性的听证程序,构建包括启动、审查、处理、救济环节的检察机关审查排除非法证据机制.
裁量权、监督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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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3(诉讼法)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刑事瑕疵证据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项目编号11YJA820028;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重点研究项目"检察机关审查排除非法证据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JCKT009的阶段成果
201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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