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清代夫权的法定与恣意——基于《大清律例》与刑科档案的考察

引用
理学是清代统治阶级所尊奉的正统学说,夫权具有深厚的生存土壤.从<大清律例>与刑科档案考察,清代的夫权主要包括夫可自由处分家产而不受限制的财产权;夫肆意詈骂妻而不被处罚、殴妻轻罚与不罚及过失杀妻勿论的教令权;妻犯七出时的休妻权;妻背夫逃亡或者犯奸时的嫁卖权;妻殴骂夫之直系尊亲属或犯奸时,杀死该有罪之妻的选择权等.清律法定的夫权至上,导致现实生活中夫权被恣意发挥,这也是清代夫犯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夫权、大清律例、刑科档案

5

DF08(法的理论(法学))

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资助

2011-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6-13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法学

1673-8330

23-1546/D

5

2011,5(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