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差异和平等——兼论法律上的平等

引用
"平等"是现代文明中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念,但对它的理解却颇有争议,包括法律上的平等.人与人的差异显示了平等观念的核心--人权,人权的基本要求是人格的独立和与此适应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因此不能把平等理解为无差异或把所有的差异理解为不平等.因为人与人的差异并不一定是不合理的,人与人的差异的产生有自然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只有后者才可能是不合理的,才是平等观念所反对的,其中的要义就是使所有人享有"人权",即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人"的尊严和与之适应的物质待遇.平等的要求仅限于此,超出此义,必陷入荒谬.现代法律应以平等为原则,从制度上限制因社会原因所造成的人与人的不平等,并平等地适用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法律可以从立法和司法多种途径追求平等和保护人权,但其只能从制度层面为平等的实现创造条件,法律不可能消除一切不平等,法律更不会消灭一切差别.相反,法律在对平等的追求中还要保护合理的差别,故此,法律的公平原则中包含着差别原则.

平等、差异、法律上的平等

5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1-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1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法学

1673-8330

23-1546/D

5

2011,5(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