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件与罗克辛的客观归责理论
曾引起全国关注的邓玉娇案件引出了客观归责理论的借鉴问题.邓玉娇案件的基本事实表明,除非存在强奸,该案依我国刑法只能是防卫过当,至多免刑而不能免责.从比较研究的角度,以德国刑法衡量该案,在防卫过当情况下,邓玉娇仍然有机会获得免责无罪的结论.德国刑法第33条是罗克辛教授客观归责理论的具体体现之一.我国引进该理论还存在理念和体系的障碍.
邓玉娇案件、防卫过当、客观归责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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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10-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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