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理念的除旧与布新——以1952年司法改革对旧法观点的批判为素材
1952年8月启动的司法改革运动,对旧法观点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旧法观点的主要危害是"共产党法院,国民党掌握".肃清旧法观点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组织整顿的方式,将旧司法人员清除出司法机关;加强思想教育,排除法官头脑中的旧法观点.这次司法改革也确立了一系列新法观点:方便群众诉讼,依靠群众办案,服务中心工作,有错误即改正.当下,我们应该就1952年司法改革对旧法观点的批判作进一步的思考.
1952年司法改革、司法理念、旧法观点、新法观点、人民司法
3
DF08(法的理论(法学))
天津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韩日违宪审查制度比较研究"TJFX06-004的研究成果
2010-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