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域下的村规民约
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体现了国家完善和发展村民自治制度的决心.作为村民自治制度核心内容的村规民约也日益受到关注.村规民约自身的特点及其特殊的地位,使其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内在张力.通过对村规民约与法治的内在关联正反两方面的剖析,揭示出"村规民约"对法治的推动保障作用与客观消极影响之间的矛盾,并从法律多元格局的角度,为协调这一矛盾,推进村规民约的完善和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以期实现国家法律与民间秩序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
村规民约、法治、法律多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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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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