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技术创新法制的"社会本位"重构
技术创新法制主要涉及专利法和相关竞争法.在我国的专利法即将修改、反垄断法已经实施的新形势下,我国现有的技术创新法制将面临总体上的重构,鉴于该重构异常复杂,我们有必要从法理学的视角进行较深入的思考.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并考察相关的哲学和经济学根据,我们认为:我国技术创新法制的重构应坚持"社会本位"的立场,以维护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社会性创新、社会性竞争以及消费者福利等社会利益为根本任务.而该定位要求:专利法应通过修订回归于社会本位,也就是要确立"准弱化"的专利法;相关竞争法应强化其原有的社会本位,也就是要确立"最强化"的相关竞争法;二者皆以增进消费者的经济福利为最终诉求.
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法制、专利法、相关竞争法、社会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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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研究"项目编号2006ZH92的终期成果之一
201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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