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法律思想的批判指向——以《论犹太人问题》为分析对象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问题意识与整个西方思想史上的诸多重要问题密切相关,它是整个政教之争的延续,更是现代人之追求的内在逻辑.马克思指出,随现代政治革命而来的政治解放即是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国家的正当性不再依靠于宗教,宗教被逐出公共领域而成为了私人信仰.政治解放同时形成了国家和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存在为宗教的存在提供了基础.市民社会这一自私自利之人活动空间的存在表明了政治解放本身所存在的巨大矛盾.该矛盾最终展示为人自身两种身份--国家公民与自然个体--之间的矛盾与分裂.马克思指出,导致这种分裂的根源是现代人对以金钱为代表的财产的过度追求.为此,即使有了政治解放,还必须进一步批判下去,直至人的两种身份彻底统一,达到人的解放.
政治解放、国家、宗教、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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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