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我国破产重整计划批准制度的思考——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

引用
法院批准是重整计划生效的必要条件,它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制度中,应当为认为受到不利影响的债权人提供异议的机会,保障其程序权利,同时应当设立完善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标准,作为法院在批准重整计划时必须遵循的条件,防止法院重整计划批准权的滥用和误用.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的重整计划批准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不能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要求.

重整计划、正常批准、强制批准、债权人、利益保护

2

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201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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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

1673-8330

23-154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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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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