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的三个逻辑起点与其制度设计
民事权利、民主和偏私分别是美国宪法的价值起点、制度起点和人性起点.这三个逻辑起点决定了美国宪法的制度选择和设计:在纯粹的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之间选择了共和政体;在小共和国(邦联中的州)和大共和国(联邦)之间选择了大共和国;在集权政府和分权政府之间选择了分权政府.美国宪法之父们的这种思考给后人留下了可供借鉴的宪政法权运作的规律.
美国宪法、民事权利、民主、偏私
1
DF2(712)(国家法、宪法)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6SFB5010的研究成果的一部分
201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