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935.2022.08.018
遗赠协议履行期间,遗赠人另立遗嘱法律支持吗
问:
我的堂叔赵某与老伴崔某膝下无子女,于2010年9月9日与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我自愿尽扶养赵某、崔某的义务,生养死葬.遗赠人先去世者的财产全部遗留给另一遗赠人所有,待遗赠人双方均去世后所有财产均遗留给扶养人所有."协议签订经公证后,我开始履行照顾赵某、崔某的衣食住行的责任.赵某于2017年5月16日去世,我为老人办理丧葬事宜并支付了全部丧葬费用.之后,崔某的外甥女刘某一家搬进崔某家与其一起居住生活并照顾崔某.2019年3月1日崔某立下公证遗嘱:"在我百年后我所有的全部财产由我外甥女刘某继承,其他人无权干涉."崔某于2021年1月15日去世,刘某为老人办理了丧葬事宜并支付了全部丧葬费用.现我与刘某因手中都有公证遗嘱,那么谁能继承老人的遗产?
法律支持、遗嘱法、履行期
D9;D648;F832.33
202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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