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928.2007.03.003
行政诉讼范围与内部行政行为
按照行政救济的基本理论,行政主体实施的大多数公务行为均应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相对狭窄.所以,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加大对公民权利,尤其是对公务员权利保护的重要途径.
行政诉讼、内部行政行为、受案范围
D925.3(中国法律)
201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10
10.3969/j.issn.1673-2928.2007.03.003
行政诉讼、内部行政行为、受案范围
D925.3(中国法律)
201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1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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