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441.2004.03.007
浅析我国继承法之遗嘱自由
遗嘱自由作为私法领域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原本无可厚非,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价值观、伦理观激烈冲撞,在尚未形成稳定的体系之前各种社会矛盾大量涌现.为此,该种理所当然的"自由"必须受到适当的限制.本文从遗嘱自由限制的历史起源,各国立法状况及对我国现行继承法缺陷的分析入手,阐述了遗嘱继承中引入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遗嘱自由、限制、特留份、继承法
6
D923.5(中国法律)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