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631.2012.02.001
我国尘毒职业危害现状解析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粉尘和毒物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视.1963年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企业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使矽尘作业场所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游离二氧化矽百分之十以上粉尘,经常保持在二毫克以下."1979年4月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其中指出"厂矿企业约百分之七、八十的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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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X51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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