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631.2000.02.006
北京城市灾害及新世纪安全减灾战略
@@1992年国务院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的批复中强调“北京是一个重点预防城市,必须逐步建立城市总体防灾体系,确保首都安全”。1993年8月26日段强副市长在北京地区综合防灾对策专家“季谈会”上提出:要提高全民的减灾意识,北京市要改变“福地”、“金地”的旧思想;1998年8月确保国庆50周年大典安全的综合减灾管理专家“季谈会”上汪光焘副市长再次强调4点:第1,要把北京防灾减灾工作推上新水平,使我们由被动转向主动防范;第2,第1点是由于北京历史及现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频繁的自然与人为灾害的教训所决定的;第3,对比国外发达首都城市文明的衡量尺度,重在强调一个城市应付意外事件能力,而北京恰恰相对脆弱,不仅政府的管理体制中缺乏综合减灾管理职能,公众也更淡漠安全文化素质及能力;第4,1999年10月是国家“50周年”大典,北京的地位及作用要求确保安全,必须事先按最大危险性作为多重保障预案。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人为灾害、确保安全、综合减灾、减灾管理、防灾体系、素质及能力、作用要求、专家、意外事件、首都、市长、减灾工作、衡量尺度、管理职能、管理体制、防灾对策、地区综合、大典
TU9;TU2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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