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092.2010.05.011
《劳动合同法》视野下公立高等学校教师权益的救济
教师聘任制已在公立高等院校逐步实施,但由于相关法律、规章的滞后,导致了教师权益救济途径不畅,存在诸多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为教师权益的救济另辟蹊径,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对教师权益的救济具有积极意义.
公立高等院校、教师权益、救济、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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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5(高等教育)
2010-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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