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092.2008.01.007
论数罪并罚中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刑期计算与适用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刑与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刑如何并罚?并罚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如何执行及其刑期如何计算?法律没有规定.对此问题,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采取"分段并罚,分段执行"的方法;另一种采取"依法律并罚,按比例分期,分段执行"的方法.本文剖析了以上观点,并提出"先计算期限,同时执行"的方法,其执行模式为"先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刑,然后同时执行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刑和附加刑".
数罪并罚、主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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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2(刑法)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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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