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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469.2015.04.054

阿立哌唑与利培酮对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患者疗效与执行功能的影响

引用
目的:分析比较阿立哌唑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患者的执行功能变化和临床疗效。方法选取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2013年1月—2014年6月门诊就诊的符合精神分裂症后抑郁诊断标准的60例患者。随机分为阿立哌唑组和利培酮组(各30例),治疗16周。治疗前及治疗第4、8、16周末对患者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 PANSS )、汉密顿抑郁量表( HAMD)评定精神症状的变化和抑郁症状的变化,用执行功能行为评定量表成人版( BRIEF-A)评估患者的执行功能。结果治疗后,阿立哌唑组第4周末阳性症状评分、第12周末阴性症状评分、第12周末一般精神病理评分及第4、8、12周末HAMD量表总分较利培酮组明显好,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治疗后8周,阿立哌唑组BRIEF-A总分及分项评分与利培酮治疗组相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阿立哌唑能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患者的执行功能,其疗效显著优于利培酮。

阿立哌唑、精神分裂症、抑郁、执行功能

R74;R97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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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469

34-1229/R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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